时政

你愿意“领养”文物吗?

徐鹏远  2024-03-08 14:20:49

2024年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在京举办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新闻吹风会,发布了十个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项关于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议案,这是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由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在内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出的。

 

2024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杭侃再次作为山西代表团代表参加。会议期间,他将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提出一份新的议案。有关这次议案所关注的问题及其背后思考,《中国新闻周刊》对杭侃进行了采访。

 

 

 

图/视觉中国

 

《中国新闻周刊》:作为人大代表,你为今年的全国两会所准备的议案是关于什么问题的?

杭侃:主要是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的。我们的文物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得到了比较好的保护,资金也投入比较多,但是县级的、甚至还没有评级的很多文物,现在的保护和资金不够,关注度也不够,面临着很多问题。

 

当文物保护发展到一定阶段,更强调的是整体的系统性保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所以结合着山西的实际情况,我在议案中就希望在政府主导之外,能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中来。

 

《中国新闻周刊》:这一问题从什么时候进入到你的关注和思考范畴的?

杭侃:其实我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我在北大的时候,和一些老师、同学一直关注乡村建设,经常跑田野,包括山西的古城古村也跑过不少,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现这些问题。所以我的议案是来自一线的,有着切实的感受。

 

《中国新闻周刊》:从个人角度,你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哪些具体建议?

杭侃:首先还是应该政府主导。像山西这样经济欠发达的省份,需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将低级别文物的保护纳入地方政府预算。

 

在这个基础之上,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对低级别文物既保护又利用。比如能不能实行低级别文物的领养制度,一个古城民居,我去领养它,承诺20年之内负责维修。但是在保证文物安全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做一些相关的利用,比如开一个文创店,而不是说我投了钱之后,不能利用,那当然我来保护的积极性就小了。这就需要做出相关的规定,实际操作中才好操作。

 

《中国新闻周刊》:作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你第二次参加全国两会。就你参会的感受,包括与其他文博领域同行代表的观察和交流,你们所提出的议案通过全国两会这样一个平台得到了怎样的回应、实现了怎样的推动效果?

杭侃:我去年的议案就得到了回应,而且在今年2月19号的时候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列入了十大典型案例。

 

在去年的议案里面,我希望能够通过文物法的修订,增加文物利用的内容。议案提出后,全国人大给予了积极回应,委派了教科文卫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带队到山西调查文物保护利用情况,山西省人大也组织了专门调查。之后,修改文物保护法列入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和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

 

《中国新闻周刊》:在任期内,你还将参加未来三年的全国两会。之后的议案,你会继续将关注点锁定在文物保护与利用上,还是有可能发表更多其它的建言献策?

杭侃: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当选人大代表参加两会后,我感觉到所有代表都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人物,对于自己专业领域的问题,他们提得更到位。同样,我要做好一名人大代表,也是要在我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发出专业的声音。像我去年的议案和今年的议案,实际上都是我们行业里面比较前沿的问题,能够对这些问题用我的专业眼光去审视,这个是我应该做的。所以后面几年,我还是会就文博领域的问题,在调研基础之上,提出自己的议案和建议。